| 为鼓励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25〕7号),现就2025年度沂南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本行政区域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在本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沂南县企业失业城镇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月(以毕业证签发时间为准)至第3年当月期间未就业的本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在本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此期间内申报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不予补贴。 ※温馨提醒:请2025年度首次打算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贴者,务必缴纳社保费用之前到常住地或户籍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二、受理时限、地点及电话 (一)受理时限:本年度集中受理截止时间至12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1.线下窗口受理: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一楼,人社局就业服务窗口。 2.线上网站受理:申请人应是近两年内申请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且已缴纳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临沂市人社局网站申报,经网上审核后受理。 (三)咨询电话:3222480。 三、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沂南县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灵活就业即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的;以及从事新就业形态就业(主要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等。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主要人员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个体工商户人员。 (二)申请者应在沂南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并足额缴纳2025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四、补贴期限及标准 (一)补贴期限 1、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不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至3年;初次享受补贴当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以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为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者,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日起享受。 2、已享受过单位吸纳或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社会保险补贴的,计算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时限,应将已享受过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补贴期限不超过上述期限。 3、离校两年内未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且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根据《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25〕7号)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超过本人缴费的2/3”的规定和本年度就业资金筹集情况,待本年度受理完毕后,根据申报人数和资金支撑能力,综合确定补贴标准。 五、申请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个人缴费等上述条件的,据实填写《沂南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签署个人承诺后,持相关材料到上述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申报表》可从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由受理窗口现场提供) (二)受理查验。服务窗口审核申报材料,初步查询、比对已享受补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材料,录入管理系统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原因。 (三)部门协查、社会公示。申报材料汇总后,分别与工商注册登记、参保缴费等部门数据库比对,甄别申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四)补贴拨付。补贴资金审批后,按程序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六、申报材料 “4050”人员提供《沂南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和个人社保缴费凭证。 其余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除上述材料,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温馨提醒:个人通过税务系统缴费后,一般3-5个工作日可打印出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前来申报补贴。 七、责任追究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信守个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除追缴相应的补贴资金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沂南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