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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2026年幼儿园春季招生 沂南发布通知 ↓↓↓ 沂南县2026年幼儿园春季招生通知 根据沂南县学前教育年度工作安排,2026年幼儿园春季招生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报名录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基础上,如有空余学位,具备条件的可招收2-3岁幼儿,开设托班。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幼儿园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适龄幼儿。 托班:2022.9.1—2023.8.31; 小班:2021.9.1—2022.8.31; 中班:2020.9.1—2021.8.31; 大班:2019.9.1—2020.8.31。 三、报名时间 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详情咨询有关幼儿园。每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处幼儿园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3月4日24:00。 四、招生范围 (一)驻城公办幼儿园。各幼儿园根据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进一步制定内容详实、便于操作、方便群众的招生细则予以落实,并做好政策解读。 (二)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招收本乡镇(街道)内的适龄幼儿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三)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结合幼儿园的规模合理制定招生方案,上报中心园,审核通过后进行招生。不准跨乡镇招生,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超办园规模招生。 五、报名录取 (一)报名方式 全县幼儿园报名实行“一网通办”线上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监护人使用手机下载并登录“爱山东”APP,根据“平台报名指南”报名(见附件)。 (二)录取办法 1.各幼儿园依据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线上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2.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学位允许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三)优先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政策明确的优待对象,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协调入园。 (四)报到注册 被录取的幼儿,其监护人须按幼儿园通知的具体时间,持相关材料,前往幼儿园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规范收费 各幼儿园须严格执行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市学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5〕139号),在醒目位置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收费、跨学期收费等违规行为。 同时,全面落实“大班幼儿免保教费”政策: 享受条件:在公办幼儿园或经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年满5周岁的大班(或混龄班)幼儿。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予以全额免除。 民办幼儿园:家长仅需缴纳收费标准超出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幼儿园不得先收费再退费。 (二)学籍管理 所有幼儿园均须统一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为入园幼儿建立学籍档案,确保学籍信息准确、完整。学籍号由学籍系统按照有关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 (三)咨询与协助 招生期间,各幼儿园须设立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为家长提供政策解答。对线上报名操作存在困难的家长,相关幼儿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未尽事宜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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