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 公开选任20名听证员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选任第二届听证员的公告 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促进规范用权和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山东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检察工作实际,我院决定公开选任沂南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称县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职责 本公告所称听证员,是指按照规范程序入选县检察院听证员库,依法参加县检察院案件听证活动,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意见,同时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听证意见并保守案件秘密的听证人员。 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县检察院听证员20名。 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4.常住沂南县,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优先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具有法律、医学、环保、财经、建筑、心理、知识产权、电子信息等专业知识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职务; 6.其他有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现任的人民监督员,已向其他检察院提出参选的听证员。 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听证员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由本院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予以保障。 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 选任程序 (一)组织报名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听证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及扫描件电子版; (2)近期二寸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及电子版;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及电子版; (4)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告及电子版(用手机登录“爱山东”-无犯罪记录证明专区申请办理);对于电子版报名材料,请打包命名为“姓名+听证员报名资料”,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确认。书面材料邮寄至县检察院。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县检察院按照选任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听证员候选人并电话通知。 (三)组织考察 县检察院将组成考察组,主要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当面谈话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方面表现。 (四)确定人选 通过组织考察的听证员候选人,由县检察院组织评议并开展守法情况调查,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 (五)社会公示 将在县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六)公布名单 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县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并在县检察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听证员名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传林 咨询电话:0539-3011975 邮箱:ynjc0539@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澳柯玛大道中段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 邮政编码:276300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29日 扫码下载 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