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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考试评价体系,推动高中录取多元化改革,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临教发〔2025〕4号),沂南县公办普通高中对2027年普通生等级科目录取等级提出要求(特长生、自主招生等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面向社会公布),现予以公布。
附件:沂南县2027年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等级科目录取要求及等级划分规则说明
等级科目等级划分规则说明:历史、地理、生物学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以等级呈现(不公布原始分数)。以上三门科目均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达到总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或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或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或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但A等最多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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